建始县2008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 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一、责任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总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总目标任务。 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见附件1、2)为考核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各自责任目标任务。 二、2008年总目标任务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按60%增速下达,达到14.33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目标10.2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目标71.25 %。 重点建设项目全县62个(其中新开工项目50个,续建项目12个),总投资24.31亿元,当年投资10.21亿元,其中州管重点项目6个,总投资9.78亿元,当年投资4.08亿元;重点储备项目14个。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计分 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分别以百分制实行单项考核。 (一)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分) 1、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下达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附件1)全部完成计100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 2、强化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管理。实行月报制度,被考核责任单位为月报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上报。每月25日前将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县统计局和县发改局。每迟报一次扣1分,每错报一次扣1分,每漏报一次扣5分(以统计局、发改局台帐为据)。县人民政府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调度分析会,应到会人员每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以会议签到表为据)。 3、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计划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和4000万元以下分段考核。 (二)重点项目建设(含重点储备项目)(100分) 1、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并完成2008年主要建设内容计100分(见附件2)。 2、新开工项目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年终考核时仍未开工和未按目标任务启动的储备项目,按责任单位重点项目个数比例(含储备项目)扣出所占份额的分数。 3、未完成2008年主要建设内容,按未完成投资数额比例扣分。 4、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分析月报制度,被考核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按时按要求将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分析材料报县发改局,每迟报一次扣1分,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每份次扣1分,每漏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以县发改局台帐为据)。 5、储备项目的考核,全部完成前期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记所占份额的满分,未完成比照未完成重点项目个数比例扣分,不按进度考核计分。 6、加强项目管理。 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都实行“四制”管理。出现未实行“四制”管理情况的,出现一个扣5分。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如出现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有关部门认定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票否决。 加强项目质量建设管理。如出现经有关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如出现经有关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三、考核依据及结果审定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投资以法定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项目资金、质量、管理一票否决以相关部门认定意见为依据。 2、本考核办法实行年终考核。由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奖惩办法 县人民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分别实行奖惩。 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分段考核,对投资计划目标在4000万元以上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的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奖励。对计划目标在4000万元以下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的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6万元的奖励。总牵头单位完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目标任务奖2万元。 重点项目建设:对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前三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总牵头单位完成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奖3万元。 奖金的50%兑现给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参加计奖,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比例扣减次年的工作经费。
目标责任考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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